2007年6月3日 星期日

  • 第四篇心得 幼保92乙 21號黃素芬

    傳統講授教學的教師角色是明確的,他(她)把重要的知識傳授學生,檢查學生學習的效果,指出學生的錯誤,並督導其改進。對於學習上的問題,教師以權威者的角色來承擔解決,以前輩的心態,指引學生學習其所認知的重要價值。這種角色定位,很明確的教師是指導者,學生是被指導者,教師是課堂的主角,學生是課堂的配角,教師是知識價值的決定者與傳授者,學生則是被動的接收者與聽講者。
    但在個案教學中,師生角色卻有很大的變化,學生將以主導個案討論的學習方式成為課堂的主角,教師反而扮演裁判、教練、與啦啦隊的配合角色。基本上,個案教學法完全消除對於教師課堂講授的需求,並將教師任務轉變為策畫個案課程、鼓舞學生參與、引導個案討論、與歸納學生意見的角色。不過自培養學生獨立思考、分析、溝通、決策能力的教學目標來看,學生更多的參與投入在個案討論,應該是一種正確的教學方式。
    對於從事個案教學的教師而言,明確教師角色定位將遠甚於在高深學識上的要求。一般而言,「引導而不控制,參與而不干預,整理而不修正,鼓勵而不強迫」,是教師在個案教學課程中所扮演的角色。
    事實上,所謂個案教學沒有一定的運行模式,教師可以考量課程性質、個案內容、學習目的、學生程度等,而彈性發展適用的個案教學方式。但無論採取何種形式,教師的熱忱規畫、學生的積極投入、維持良好的師生關係、以及形成課堂上積極的討論氣氛,產生互助學習的效果,將是個案教學所不可或缺的條件。
    我覺得以上所講的真的很有他道理,這學期的個案研究教學法,老師應用了許多的教學方式讓我們學到更多面向的理論課程,「鼓勵與讚美」是老師最常掛在嘴邊的話語,這是身為幼稚師的我該向老師學習的最大特點。